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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法规定之专利种类有几种?如何分别?专利年限如何?

依据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,专利分为发明,新型及新式样三种。
• 发明 - 凡是利用自然法则之技术思想之创作,得申请发明专利,例如:(不需使用底片之照相机)
• 新型 - 凡是利用然法则之技术思想,对物品之形状,构造或装置之创作,得申请新型专利,例如:(照相机之快门装置)
• 新式样 - 凡对于物品之形状,花纹,色彩或其结合,透过视觉诉求之创作 , 得申请新式样专利,例如:(流线型照相机匣)
发明、新型、新式样均自公告之日起给予专利权。
(一) 发明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二十年届满。
(二) 新型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十年届满。
(三) 新式样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十二年届满。

 

实施早期公开制度及申请实体审查制度,其目的何在?


一.按早期公开制度乃自专利申请后,经过一定期间公开其申请内容,以避免企业重复之研究、投资,并藉技术公开,产业界可以及早得到新技术的信息,对促进产业科技之提升大有帮助。
二.按申请实体审查制度乃在一定期间(在我国为自申请日起三年)内申请案须经申请实体审查,始进行实体审查,即「不申请就不审查」。倘当事人于三年内认为该申请案已无申请实体审查之价值,而不申请审查,该申请案即被视为撤回,如此一来,降低整体专利之实体审查数量,减轻审查人员之工作负荷。

实行早期公开制度之发明专利申请案件,有否不予公开之情事?

一.不合规定程序者,不予公开。
二.有下列应不予公开之一情事者,不予公开:
(1)自申请之次日起15个月内撤回者。
(2)涉及国防机密或其他国家安全之机密者。
(3)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。

我国专利案件,何时开始实行早期公开制度?

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申请之发明专利案件(不包括新型及新式样专利),采早期公开制度,该类发明专利申请案,经审查无不合规定程序及无应不予公开之情事者,自申请日起(或优先权日之次日起)十八个月后即予公开。

申请专利应缴多少政府规费?

据专利规费收费准则规定:
申请发明专利,每件新台币3,500元。
申请提早公开发明申请案,每件1,000元。
发明申请实体审查,专利说明书及图式合计在50页以下,且申请专利范围之请求项合计在10项以内者,每件新台币7,000元;请求项超过10项者(第11项起),每项加收新台币800元;说明书及图式超过50页者,每50页加收新台币500元;其不足50页者,以50页计。 发明申请再审查,专利说明书及图式超过50页者,每50页加收新台币500元;其不足50页者,以50页计。
申请新型每件新台币3,000元;申请新式样每件新台币3,000元;

申请专利说明书,图式及申请专利范围,应注意那些地方?

申请专利说明书,为重要法律文件,也是技术文献,需完整,详实地揭示有关之先前技术,发明或创作之目的,技术内容、特点及功效,使熟习该项技术者能了解其内容并可据以实施,同时载明所欲申请保护之权利范围。在撰写时注意其中(技术用语)之一致性,避免使用模棱两可之文句。尤须注意申请专利范围之撰写(表达)方式。

我国专利制度有何特色?

(1)先申请原则:即不论发明先后,同一发明有二以上之专利申请案时,仅得就最先申请者准予专利。
(2)发明早期公开制: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后,经审查认为无不合规定程序,若无应不予公开之情事者,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后,应将该申请案公开。
(3)发明申请审查制: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发明专利申请案须经申请实体审查,才进行技术审查,若无人提出申请就不对该案进行实体审查。
(4)新型改采型式审查制:可加快新型专利申请案处理时间,尽早发给专利证书,达到早期授予权利之需求。
(5)公众审查:专利申请案经审定核准后;经取得专利证书者,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内,任何人皆可提起举发。
(6)优先权制:国际优先权、国内优先权。